本周驾培头条新闻推荐
编者按:
一次性预收全部学费、先收费后培训,挂靠教练自行收缴学费等经营模式,在目前驾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,主体法人机构存在较大的资金、法律风险。同时不少驾校都是多元化经营,一旦将培训费挪用并导致资金链中断,将无法为学员提供后续培训服务。为保障学员学习权益,有效防范资金风险,请各位驾培领导一定要提高财务风险管理意识,防微杜渐,保证驾校的经营资金有效流转使用!
头条一
光明新区100多人学车无着落 所报驾校已开8年
深圳光明新区一经营了8年之久的驾校,老板竟然在一夜之间“失踪”了,100多名学员学车陷入停滞。驾校员工也称工资被拖欠半年左右,学员们学了一半该怎么办呢?
学员潘先生告诉记者,2016年他通过熟人介绍来学车,因为这家驾校在公明将石社区开了很多年,也算有口碑。因为平时学车并不需要回到驾校,直到1月7号,才有人发现驾校关门了。
据学员说,他们交的学费有4000到一万元不等,有的刚刚报名,有的过了科目一的考试,现在大家的档案都还没办法拿出来。
然而学员们却说他们报名的驾校的名称,合同里、车管所登记和实际注册的驾校竟然不是同一个名字。而学员的学车协议上写着“港安驾校”,有的盖了章,有的没有盖章。实际上这家驾校注册的名称叫“顺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”。
记者联系上了这家驾校的一名文员曹小姐,她解释前几年和一些驾校有些合作,现在都是驾校自己来组织学员学车、考试,收据上也没有盖过章。而一个教练车只有60个名额,有的驾校会把这些名额拿出去给别的驾校代理。曹小姐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,老板在元旦前还能联系,元旦后就已经失联了。
目前,光明警方已经介入调查。记者从深圳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了解到,2017年11月开始,协会与合作银行将对学车的学费进行委托监管,凡是在深圳所属39家正规驾校报名学车,学费缴费至监管账户,学员学完后,驾校才能从监管账户拿回剩余学费。
头条二
教练代收学费后玩“消失”法院判驾校担责
向驾校教练交了培训费,却不能在驾校练车,王某一纸诉状将驾校诉至法院。记者近日从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了解到,这起教练拿了学费玩“消失”的案件,法院最终判决驾校返还王某培训费3400元。
主审法官介绍,2017年年初,王某经同事介绍认识了库尔勒某驾校的教练李某,在李某的游说和催促下,王某将培训费3400元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该李某,并在李某的带领下,到驾校办理了学员信息录入,驾校给王某发放了学员牌。
2017年年6月,王某打算去驾校练车,却被告知虽然驾校有她的学员信息,但她却未缴纳培训费,因此王某不能在驾校练车。王某赶紧跟李某联系,李某却不知所踪,驾校也告诉王某,李某早已不在驾校工作了,让王某去找李某交涉。
王某认为李某是驾校的员工,其收取学费的行为应当是职务行为,相关责任应当由驾校承担,而驾校一直未给其解决此事,于是她向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驾校退还培训费3400元。
庭审时,驾校却认为,自己作为培训机构有严格的收费制度,李某私自收取王某的培训费,属于个人行为,驾校与王某之间不存在教育培训合同关系,用车驾校不应当承担退还学费的责任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:王某在李某处报名,并支付培训费是基于对驾校的信赖,李某带领王某在驾校办理学员证时,驾校未提示王某不得由教练代为报名,王某主观上善意且无过失;李某离开驾校,未办理正规离职手续,驾校却未在报纸媒体上刊登,对其招收的学员尽到应有的提示义务。因此,驾校辩解与王某之间没有形成教育培训合同,法院不予认可;驾校因管理不善致使王某蒙受培训费损失3400元,理应由驾校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,而驾校在向王某赔偿后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李某进行追偿。
法官提醒:学员在学车报名时,一定要去正规驾校报名点,看清培训合同的权利、义务约定,缴费时要索要票据,并保留好各种收据,一旦出现纠纷便于维护自身合法权利。驾校也应当加强对教练的管理,树立规章制度,杜绝教练私自收费、乱收费等各种现象,对报名学员尽到提示义务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头条三
驾校教练拿了报名费就消失,驾校称其经常赌博要开除
2017年12月30日16时51分,民警朱城圣接报警称,在沙区大学城中路附近一驾校内发生纠纷,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处置。
到达现场后,报警人小徐和小吴告诉民警,其通过朋友介绍到该驾校报名学习驾驶,并分别于前不久向其教练缴纳了科目二的报名费三百多元。现二人见迟迟没有安排考试,便联系教练,谁知教练却不知所踪。徐吴二人无奈,只有拨打了报警电话。
原来,驾校因该教练长期赌博不能按时工作,决定辞退该教练。该教练却怀揣几名学员的考试报名费玩起了消失。民警随即与驾校负责人王先生取得联系,告知其作为驾校方应主动出面解决问题,不可回避或者故意躲避甚至拖延学员考试。若经公安机关调查,该教练行为构成违法犯罪,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。
最终,王先生答应徐、吴二人,立即安排时间进行相关科目考试。通过民警的提醒,徐、吴二人也提高了自我防范意识,他们对民警的积极作为表示感谢。